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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政府拒授予勘探許可證 維州60億元風電場項目告吹

【本報墨爾本訊】維州一個價值60億元的海上風力發電場開發項目在聯邦政府撤銷勘探許可證後已「死亡」。

Flotation Energy能源公司曾提出在巴斯海峽( Bass Strait)的維州東南部 90 英里海灘(Ninety Mile Beach)附近水域建造擁有 150 台渦輪機的海龍( Seadragon )風力發電場的方案。

該開發方案吉士蘭( Gippsland)沿海的澳洲第一個海上風力發電區計劃的一部分,預計能夠產生 1.5 吉瓦(GW)的電力。

在宣佈將頒發吉士蘭沿海風力發電場可行性研究勘探許可證,並吸引 37家企業申請後,Flotation Energy能源公司提出的海龍風電場方案,是申請可行性研究勘探許可證的方案之一,並於 2023 年獲得了聯邦的重大綠能開發項目地位,這一地位將能獲得聯邦政府有關部門的加快審批。

那一年Flotation Energy 簽署了一份價值 2200 萬元的合同,開始在巴斯海峽進行為期兩年半的環境調查,為建設海龍風電場做前期準備。

但該勘探執照的申請將不再進行,因為在一場法庭鬥爭和隨後對海上風電項目立法的修改之後,Flotation Energy 收到聯邦政府選擇不授予其勘探許可證的確認通告。

Flotation Energy則確認,這座60億元風電場的初步環境調查,已完成花費1500 萬元的工作。

Flotation Energy 執行董事 桑德斯(Carolyn Sanders )表示,Flotation Energy對這一舉措感到失望。

她說:「海龍是一個很棒的開發項目。」

「我們已經為此努力了五年。我們在吉士蘭地區做了很多工作,以確保我們與當地社區一起做這個開發項目。」

儘管是較先進的吉士蘭海上風電開發項目之一,但聯邦政府在去年 5 月初步拒絕了 Flotation Energy 的可行性研究勘探許可證申請。

聯邦政府表示,Flotation Energy 的申請與另一個價值更高的風電場申請所覆蓋的海域相重疊,因此無法獲得批准。

Flotation Energy對政府的決定向法院提出上訴,尋求司法復議。法庭在去年11月裁定,能源部長有權授予初始申請者中,比 Flotation Energy申請風電場覆蓋海域較小的開發項目的勘探許可證。

法院隨後將此案發回能源部長布雲 (Chris Bowen) 的辦公室進行重新審查。

在聯邦法院做出裁決後,政府修改了海上風電立法,規定海上風電場的申請必須明確描述擬議的許可區域。

修正案還插入了一項新規定,即如果可行性許可證申請與另一項價值不平等的申請重疊中,部長不得考慮該申請。

2月27日,布雲部長致函 Flotation Energy公司,聲稱根據新規定,政府現在無法向海龍風電場開發方案頒發勘探許可證。(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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