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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S官司未解 汪小菲欠扶養費24萬美元

【本報訊】大S徐熙媛因流感併發肺炎逝世,而她生前與韓國歌手「酷龍」具俊曄再婚,前夫汪小菲拒依協議支付費用,大S以調解筆錄為據聲請強制執行獲准,汪小菲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並向大S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一審判汪小菲敗訴。

汪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本案因為一方當事人死亡,仍有待繼承人等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訴訟,因此取消目前準備程序。

汪小菲與大S徐熙媛2021年11月12日於北院調解離婚,依調解筆錄附件規定,他應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按每3個月的第1個月1日前給付大S家人300萬元,以匯款方式付錢。

大S以汪小菲未依照調解筆錄約定給付生活費,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元(約24萬美元)財產,但汪小菲認為沒有違反調解筆錄中的給付義務,依法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一審認為,汪小菲針對應於2022年3月1日給付的第2期家人定期定額扶養費300萬元,於同年6月1日給付的第3期扶養費300萬元,及9月1日應給付的第4期扶養費300萬元,共計900萬元,總計僅給付150萬元,尚欠750萬元未付,大S聲請對汪執行750萬元債權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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