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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數30歲下澳人仍和父母住 是教孩子承擔家庭責任良機

【本報悉尼訊】澳洲家庭、收入和勞動力動態調查(HILDA)顯示,澳洲一半30歲以下年輕人住在父母家中,與和2006年25%的比例相比,變化明顯。

據了解,有些家庭會要求仍在家居住孩子們出點錢,無論是作為必要的成本補償措施,還是作為一種教育孩子不要依賴「搭便車」的方式,而年輕人對此的反應也各不相同。

悉尼家長博格德有四個成年子女,都住在家裡,每個人都會貢獻一部分收入。

博格德說,孩子們完成高中學業並找到工作後,我們會向他們收取15%的淨工資,不過如果孩子沒有賺到任何錢,他們就不用付任何費用。但即使只賺10元,也需要為房子貢獻1.50元,制定這樣的標準是我們能想到的最公平的做法。

博格德說,兩個孩子每周都準時支付,一個孩子「稍微掙扎一下,反擊一下,但並不總能成功」,最小的孩子還未開始賺錢,他應該會接受這一要求。

庫爾森和妻子也要求六個孩子為家庭的運作做出貢獻,從他們找到第一份工作開始,通常15歲左右,繳納比例是工資的10%,用於支付伙食費和電話費(如果有的話)。他們會為孩子以後的生活存下一部分錢。在此期間,孩子如果想要一部手機,需要自己賺錢。

他說,他的孩子年齡在 10 歲到 25 歲之間,讓孩子為食宿做出貢獻是他和凱莉幫助他們認識到「你必須為生活中擁有的東西付出代價」的方式,一開始並不總是進展順利,他的一些孩子甚至抵制這種做法,稱他們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父母,不過他認為「這讓他們開始」學習財務知識,最終他們會轉變想法。

育兒專家和家庭治療斯科菲爾德說,父母如果想與青少年和年輕人開始談論如何為家庭做出更多貢獻,不必擔心,尤其是父母與孩子之間有愛和尊重時,教會青少年承擔更多責任做非常重要,實際上這是在幫助他們成長為健康的成年人, 成人的一部分就是對自己越來越負責,同時也要對家庭負責。

不過,斯科菲爾德女士提醒說,為了教導孩子儲蓄要求他們做出經濟貢獻,和因為經濟需要而要求做出經濟貢獻,對父母來說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有關經濟貢獻的語言應該適合孩子的年齡,不應讓孩子感到壓力或擔心,財務問題是「成年人的事」,如果真的要減少給你的孩子的一些供給,需要進行認真溝通,讓孩子知道有些事正在發生。

庫爾森說,在他的家庭中,讓孩子參與父母的財務決策,能夠幫助他們在以後的生活中做出正確的財務決策。無論孩子多大,我們都會和他們交談然,後我們會授權他們與我們制定一份大家都認為可以接受的還款或租賃協議。(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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